360萬法拉利停在專屬車位,被4名孩童當滑梯玩耍致多處劃痕,家長只愿賠5000元,這事法律上該咋判?
大家好,我是律師周兆成。
云南昆明一輛價值360萬的法拉利跑車停在專屬車位,卻被4名孩童爬上車身玩耍,導致車漆多處劃痕、部件損傷。車主定損后索賠金額與家長愿意承擔的5000元差距懸殊,調解陷入僵局。結合法律規定,從責任劃分、維權流程、社會警示三個維度理性解讀。
法律金句:孩子不懂事,家長得擔責;財產無貴賤,損壞要賠償。
![]()
一、未成年人損壞財物,監護人必須全額賠償
根據《民法典》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4名孩童屬于未成年人,其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需要對孩子損壞法拉利的行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不存在“孩子小就可以少賠”的說法。
賠償金額應當以實際損失為準,車主可提供4S店維修報價單、定損報告等證據,家長若對金額有異議,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新定損,但不能以此為由拒絕賠償。
二、車輛被故意損壞,車主合法維權三步走
1.固定證據:第一時間報警,由警方對現場拍照、制作筆錄,明確侵權主體;同時聯系保險公司或4S店出具定損報告,留存維修費用憑證。
2.協商與調解:先與孩子家長協商賠償金額,若協商不成,可申請社區、派出所調解;調解無果后,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監護人賠償全部損失。
3.執行保障:判決生效后,若家長仍拒絕賠償,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過查封、扣押其名下財產等方式保障自身權益。
![]()
三、理性倡導:培養孩子財產尊重與規則意識刻不容緩
這起糾紛本質是未成年人規則意識缺失的體現。家長應當從小教育孩子:
- 他人財物不可隨意觸碰、損壞,尤其是豪車、公共設施等;
- 公共場合玩耍要認清“可為”與“不可為”,不能憑好奇心肆意而為;
- 做錯事要勇于承擔責任,家長更要樹立“損壞必賠”的底線意識。
社區和學校也應加強未成年人公德教育,從根源減少類似財產侵權糾紛。
律師提醒:無論車輛價值高低,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責任人,既要做好監護,更要教會孩子尊重他人財產、遵守社會規則,這才是對孩子真正的負責。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