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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建業的未來,正懸于一場前景不明的資本博弈之上。
中房報記者 許倩 北京報道
河南地產界標志性人物胡葆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從自己一手創立的上市平臺撤離。
6月24日,中原建業公告披露,由胡葆森全資持有的Joy 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于6月22日與自然人王瑞、劉根鈺分別訂立股份買賣協議,合計出售6.03億股,套現約4818萬港元。交易完成后,胡葆森持股僅剩1.78億股,占比4.6%。從控股股東到邊緣股東,整個過程只用了不到半年。
6天前,中原建業剛剛宣布向兩名獨立認購人配發7.73億股新股,募資約6920萬港元,公告稱,資金將用于發展“困境物業的房地產代建業務”。隨即其后的創始人巨量減持,讓市場對這兩件事的關聯產生聯想。
胡葆森為何急于離場?巨大的個人財務壓力或是關鍵答案。2025年9月,鄭州中院判決其對建業員工信托理財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涉及金額約11.5億元。2026年,中原信托已申請強制執行,胡葆森名下股權、房產、豪華游艇均在可執行之列。
一周之內,巨額新股認購與創始人減持相繼落地。一場圍繞控制權易主、個人債務危機與資本騰挪的大戲,正浮出水面。
三次減持:從實控人到邊緣股東
胡葆森的“股權撤退”并非一夜之間,而是分三步完成。
早在今年1月,胡葆森通過全資持有的Joy Bright,向黃永恒全資擁有的King Lin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出售中原建業3.87億股(占已發行股本約10%),套現3982萬港元,每股均價0.103港元,較當時市價折讓16.3%。交易完成后,胡葆森持股從47.64%降至35.13%,仍為控股股東。
僅隔3個月,胡葆森再次出手,以每股僅0.057港元的價格(較第一次交易折價近一半),向同一買方黃永恒出售5.79億股(占已發行股本15%),套現3305萬港元。此次交易完成后,胡葆森持股降至20.13%,正式失去控股股東地位;黃永恒持股增至25%,成為單一最大股東。
第三次發生在6月22日,胡葆森向自然人王瑞、劉根鈺分別出售4.14億股和1.89億股,合計6.03億股,套現4818萬港元,每股均價約0.0799港元。交易完成后,胡葆森持股比例僅剩4.6%,退出主要股東行列。
短短半年間,胡葆森累計套現逾8100萬港元,且3次減持均大幅折價成交,遠低于公司每股0.67元人民幣(約0.77港元)的賬面凈資產。3次減持接盤主體出現明顯切換,前兩筆股權受讓方均為黃永恒,最后一輪則換成兩名自然人,市場對背后交易安排存在諸多猜測。
就在胡葆森第三次減持前6天,中原建業剛宣布向兩名獨立認購人Star Bliss Investment Limited及Regulus Culture Limited配發及發行合共7.73億股新股,占現有已發行股份約20%,占擴大后已發行股份約16.66%。認購價每股0.09港元,較前5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折讓14.1%,所得款項凈額約6920萬港元。
中原建業方面表示,此舉旨在借助認購方在不良資產領域的經驗,盤活困境項目。其中5000萬港元將用于發展困境物業的房地產代建業務,1500萬港元用于數字化及智能化升級研發。
然而,這筆不足7000萬港元的融資,對于中原建業賬面28.67億港元的凈資產而言,規模實在微不足道,其象征意義大于實質“輸血”作用。
真正值得玩味的是時點安排,新股認購公告在先,胡葆森巨量減持在后。一位不愿具名的資本市場從業人士稱,此番配股更像是為創始人大額減持對沖市場負面情緒的配套資本操作,不過目前并無公告文件證明雙方協同籌劃。
跨界資本接盤入局
中原建業與已暴雷的建業地產雖同屬“建業系”,但業務模式和財務狀況天差地別。
建業地產做的是重資產開發,拿地、蓋樓、賣房,需要大量借貸周轉。截至2025年末,其總負債高達1035億元,有息負債232.47億元,而賬面現金僅4.2億元,凈資產為負,已嚴重資不抵債。此外,供應商欠款、員工欠薪、境外美元債重組均存在巨大資金缺口,整個體系正深陷債務泥潭。
中原建業則是另一套邏輯。做輕資產代建,輸出品牌和管理,幫別人管項目,幾乎不需要對外舉債。截至2025年末,公司資產負債率僅17.41%,有息負債近乎為零。在“建業系”全線承壓的背景下,中原建業是體系內僅剩的低負債、持續盈利的上市平臺,也是胡葆森個人直接持有的核心可變現資產。
但“干凈”不等于“健康”。
2025年年報數據顯示,中原建業營收1.88億元,同比減少25.5%;股東應占凈利潤4760.9萬元,同比減少26.9%;新簽合約額同比暴跌65.7%。近3年營收復合增長率為-32.32%,凈利潤復合增長率為-46.09%,傳統代建業務在行業調整中正失去增長動力。
資本市場的反應更為直接。截至6月25日收盤,中原建業股價報0.106港元,市凈率僅0.14倍,而賬面每股凈資產約0.77港元,總市值從上市初期超60億港元跌至4億港元。市場對公司資產質量的擔憂,已充分反映在股價中。
本輪資本變動中,接盤方的構成頗為復雜:三類角色,三種背景,入場訴求各不相同。
新晉最大股東黃永恒,其背后的華軟資本長期聚焦TMT、AI等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是一家典型的跨界財務資本,并無地產代建運營經驗。他以極低成本分兩次拿下上市公司控制權,其核心看中的或許是中原建業零高息負債、持續盈利、賬面干凈的港股殼資源。
王瑞、劉根鈺則是身份成謎的自然人,公開信息中查無顯著的地產或資本市場從業履歷。其資金來源、是否與其他股東存在一致行動關系、是否代持等問題,目前均無官方披露。
新股認購方Star Bliss Investment Limited,據稱由境外不良債權機構控股,與公司“困境代建”轉型方向表面匹配;但另一認購方Regulus Culture Limited,工商登記經營范圍為藝術表演輔助活動,僅小額參與配股,其真實角色令人費解。
胡葆森為何急于“撤退”?
市場對胡葆森密集減持行為的討論,核心圍繞一筆生效的司法判決展開。
2020年起,建業集團面向內部員工發行信托融資工具,累計發行規模約13億元,預期年化收益率高達11%~13%,由胡葆森個人及建業控股提供擔保。大量建業員工參與投資后,項目出現兌付危機。2025年9月29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建業控股、胡葆森等主體需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向中原信托支付本息加違約金合計11.5億元。
2026年,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中原信托公告顯示,執行對象包括建業控股有限公司、建業住宅集團及胡葆森個人,其名下內地房產、港股上市公司股權、海南三亞游艇等均納入可執行資產范圍。
“若不主動處置離岸公司持有的中原建業股份,后續內地法院跨境強制執行會直接查封、低價拍賣這批股權,司法拍賣折價通常比當下轉讓價更低,資產虧損會更大。”一位業內人士稱。胡葆森選擇在強制執行落地前密集減持,也是出于主動變現優于被動查封的理性選擇。
自2025年下半年起,胡葆森長期停留香港,官方口徑為處理建業系境外美元債重組及跨境債務談判。2026年1月建業集團年度管理年會上,其僅以視頻形式參會,打破多年現場出席慣例。
有業內法律人士表示,跨境債務重組周期漫長,長期駐港存在合理經營層面原因;但減持動作與赴港時間線高度同步,也引發市場多重討論。不少市場人士據此解讀為一場提前規劃的股權撤離操作。
對于中原建業而言,當前最大的不確定性在于,財務資本入主后,將如何運營這家輕資產代建平臺?是持續深耕困境地產代建,注入新產業資產,走真正的業務轉型之路?還是僅做短期財務投資,擇機退出,把“干凈”的殼資源變現?黃永恒至今未公開表態,市場只能從有限的線索中猜測。
胡葆森的“撤退”之路還未到終點,他手中仍留存約1.78億股股份,不排除后續繼續減持的可能性。而中原建業的未來,正懸于一場前景不明的資本博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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