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趕時間,沖一下就過去了!”
“左右沒車,闖一次沒關系?”
“沒人看到,不會有事的…”
這些僥幸心理
往往就是事故發生的導火索
近期東莞交警持續開展
交通違法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電動自行車
闖紅燈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切勿拿生命安全當兒戲
![]()
車牌:東莞DT4083
東莞市虎門鎮省道122與龍眼路交叉口
![]()
車牌:東莞P08395
東莞市虎門鎮省道122與龍眼路交叉口
![]()
車牌:東莞V80159
東莞市虎門鎮人民路與體育路交叉口
![]()
車牌:東莞FY6116
東莞市高埗鎮高埗大道與振興東四橫路口(北向南)
![]()
車牌:東莞AG6046
東莞市高埗鎮高埗大道與振興東四橫路口(北向南)
![]()
車牌:東莞CJ3078
東莞市高埗鎮高埗大道與高龍路交叉口(南向北)
![]()
車牌:東莞BY2186
東莞市長安鎮太安路蓮湖路路口(東往西方向)
![]()
車牌:東莞858288
東莞市長安鎮太安路蓮湖路路口(東往西方向)
![]()
車牌:東莞374098
東莞市長安鎮太安路蓮湖路路口(東往西方向)
![]()
車牌:東莞U51246
東莞市企石鎮振華路春風路交叉路口
![]()
車牌:廣州FK1387
東莞市企石鎮振華路春風路交叉路口
![]()
車牌:東莞38908
東莞市企石鎮振華路春風路交叉路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闖紅燈的危害
01
破壞通行法規
交通信號燈的主要作用是科學分配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闖紅燈嚴重破壞了路權分配法規。
![]()
▲電動自行車駕駛員闖紅燈通過路口,闖入右側直行汽車正常通行車道,兩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受傷。
02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闖紅燈行為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概率,它的危害和影響極大。對于機動車闖紅燈,駕駛人還會面臨被罰款、記分的行政處罰。
![]()
▲電動自行車駕駛員通過路口時,無視交通信號燈紅燈,與正常行駛汽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受傷,兩車受損。
闖紅燈容易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可能還會產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僅僅是自己的車輛和人身安全會受到損害,對方的生命安全也會遭到侵害。
03
損害公共交通秩序
交通法治意識淡薄 ,視法律為兒戲,隨意闖紅燈,既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也極大損害了社會文明風尚。
![]()
紅燈只有幾十秒
生命卻只有一次
請不要因為一時圖快
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之中
文明出行
從每一次守法通行開始!
轉發擴散提醒![]()
來源 | 東莞交警
編輯 | 章和
![]()
中新紀實
中新傳媒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