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本觀光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了一件大事。
允許通過改正條例,實質性禁止“住宅區的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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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實質性?
就是2018年實行的“民宿新法”,雖然規定“住宅區的民宿”一年營業日期不得超過180天,但現在同意放權給各個自治體。自治體可以自己出一個條例,給民宿的營業天數設置上限。
設置成“0天”也行。所以,等于可以實質性的禁止轄區內的民宿營業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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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本人沒什么沖擊,他們絕大多數人只會叫好。
對普通定居日本的國人也沒什么沖擊,大概也只會默默點贊表同意。
住宅區里開民宿,尤其公寓樓,對其他固定住戶造成噪音、垃圾等方面的困擾,積怨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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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業主角度看,這無關歧視,而是關乎自己的固定資產會不會貶值。
想象一下,每個月繳著不便宜的物業管理費,其中包含了巡邏保安服務、公共區域清潔衛生、公共部分的維護維修等等。
住戶很清楚,不珍惜著用,最后買單必算自己一份。可臨時落腳的游客就不同了。
在日本買房時的看房,假設看到“明顯外來人員”進進出出,門禁形容虛設,自然會對該棟樓的保安情況大打折扣。
諸如此類,都是在一點點拉低業主的房子價值。坦白說,輪到我進業主委員會當理事時,堅決支持推進修改《業主管理條約》,把禁止開設民宿,明確寫進條約。地方條例保護不了,那就業主們團結起來管好自己住的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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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體一旦正式設置營業上限天數為0,最受沖擊的是相當一批“經營管理簽證”,其中又以咱們老中居多。
這是公開的秘密哈。
自從日本開設了“經營管理簽證”,就成為國人口中的“日本移民簽證”。它的門檻很低,在日本開公司,有經營事項,營業流水。
一般最省事的法子就是以公司名義買房開民宿。這樣投資總金額有了,經營事項和營業流水全都有了(說實話,比忽悠你加盟拉面店、飲品店啥的,還算良心沒全被狗吃掉)。
不信,胖友們隨便挖幾個主打“日本買房”的中介,業務基本不離“移民,經管簽”。
他們幾乎只宣傳“收益”的一面,只字不提“民宿”頭上懸著的那把劍。現在,自治體可以自行設置“營業天數為0”,就是那把終究還是掉下來的劍。
壓在手里,用作民宿的房子怎么辦?
賣掉。利用這幾年的房價升降差,抵消買入與賣出的兩次交易手續費,還不算虧。
可賣掉了,就少了一大塊的“年銷售額”,現在擁有的“經營管理簽證”如何續簽?
不賣,轉做普通出租。純出租,躺著當房東,沒有“必要性的經營管理行為”,別說續簽了,簽證本身的申請理由都無法成立。(除開出租,必須有其它經營項目)
不是幸災樂禍。作為在東京圈最早網上討論房子、普及相關法規、實操買房的國人,甚至咱家公眾號的開山第一篇就是講房子的。早前就提醒過“營業天數限制”這把劍,奉勸大家多品味:日本政府不是大善人,它究竟以何為標準來劃定特區?又為何推著外國人投資特區?
但很多人只愿意聽他們愿意相信的,并把僥幸當作常識來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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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京奧運會前后時期,供應游客的住宿床位出現“暫時性強烈需求”。為此投資酒店旅館不是理性對策,于是,放任外國人買房開民宿。
等暫時性需求過去了,再收緊口子,讓已經開了民宿的開不下去。
簡直就是把潤人騙進來了再殺。
現在,事情嘛就是這么個事。民宿房子已入手的,趕緊想想今后對策。還沒正式掏錢包,暫停!務必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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