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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復蘇”“正規化”“生產率”“適應性”等看似技術性的表述之下,這份報告提出的是一整套勞動關系去保障化方案:削弱就業穩定性,逐步拆解多年來對雇主單方面權力形成哪怕部分限制的基本勞動權益。
報告選擇的時點并非偶然。工作組自己承認,智利勞動力市場正處于嚴峻局面:連續40個月失業率維持在8%或以上;2026年2月至4月季度失業率為9.1%;女性失業率為10.5%。
報告共提出22項建議,分為5個方面:女性就業與照護;青年就業補貼與正規化;培訓與持續技能發展;對就業有影響的勞動監管;勞動力市場信息。
智利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進一步顯示,2026年3月至5月季度,全國失業率升至9.4%;失業與非自愿兼職合并計算后的比率達到15.8%;非正規就業率為27.0%。這并非智利勞動統計史上的絕對最高值,但已是一個關鍵警戒點,也是衛生危機以來的最高水平之一。持續失業,正被當局用作沖擊勞動權利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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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論證的意識形態邏輯并不復雜:先把失業歸因于“勞動成本”過高,再把工時、遣散補償、解雇案件中的司法確定性、約定崗位職責的限制以及行政監管說成障礙,最后把應對失業的出路定義為讓勞動更便宜、更靈活、更缺乏保障。
報告對此說得非常直接。它把問題部分歸因于最低工資上漲、每周工時從45小時縮減至40小時,以及雇主繳費增加。按照這種雇主邏輯,失業的責任從來不在資本利潤、不在私人投資,也不在經濟停滯,而在勞動者的權利本身。
報告中最關鍵的部分,是第四項“對就業有影響的勞動監管”。真正的核心方案集中在這里。報告建議把計算標準工時的參考周期,從目前的4周延長至15周甚至52周;在經濟沖擊下建立臨時縮短工時機制;簡化特殊工時安排;強化“一人多崗”;恢復“勞動者不適崗”作為解雇理由;討論勞動爭議訴訟問題;放寬照護者遠程辦公安排;修正勞務派遣企業相關法律;尤其是,評估逐步取消按工齡支付的遣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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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合同并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自由協商。從根本上說,它是一種附和式合同。勞動者為了生存必須出售勞動力,并不具備與雇主平等談判的條件,只能接受,否則就被排除在外。因此,新入職勞動者可以在兩種制度之間“自由選擇”的說法,本身就是一種虛構。所謂“選擇”,最終會變成雇主的單方面強加。想要工作的人,只能接受沒有工齡補償的合同;不接受的人,則會被失業隊伍中的其他人替代。
按工齡支付的遣散補償并不是特權,而是對任意解雇的一道最低限度的屏障。它不能阻止解雇,但會提高解雇成本;不能消除雇主權力,但能形成一定約束;不能保證絕對穩定,卻能在雇主單方面終止勞動關系時引入經濟后果。取消這一制度,等于把解雇變成一項低成本決定,把企業風險轉嫁給勞動者,并讓不確定性成為勞動者生活中的常態。
把工時平均計算周期擴大到15周或52周,也意味著勞動者生活時間將被按照企業經營周期重新組織。雇主可以在需求旺盛時集中安排高強度工時,再在淡季用較低工時“抵消”,從而掏空每周工時限制原本的保護意義。法律上形式化實現的工時縮短,將被年度平均計算的制度設計所架空。問題并不在于“少工作”,而在于勞動者必須在資本需要時隨時待命。
“一人多崗”同樣服務于這一方向。報告建議修改《勞動法典》第10條第3款,允許雙方約定兩項或以上職責,“無論其性質如何”,只要在合同中寫明即可。換言之,勞動者可能是按一個崗位被雇用,卻被用于多個崗位;崗位本身不再界定勞動提供的邊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內部隨意調配;合同中的崗位描述,則會變成對超負荷勞動、勞動強度提升和崗位替代的預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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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勞動者不適崗”作為“企業需要”項下的解雇理由,則使整套方案更加完整。以“企業需要”為由的解雇,原本是一項客觀理由,應與企業的經濟、技術或組織狀況相關。如果重新引入“勞動者不適崗”,就等于把這一理由主觀化,為因績效、適應能力、年齡、疾病、拒絕承擔新職責,甚至僅僅因為雇主覺得不方便而解雇勞動者打開通道,而無需直接援引紀律性解雇理由。這實際上是披著技術官僚外衣的自由解雇。
報告還把矛頭指向勞動爭議訴訟。它并不追問勞動者為何起訴,也不從一個基本事實出發——之所以存在勞動訴訟,是因為雇主違約、違法解雇、不支付應得待遇,或觸犯基本權利。對工作組而言,問題在于訴訟給企業帶來的成本。因此,報告提出要“提高訴訟門檻”,并尋求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翻譯成直白的話,就是讓起訴更難、違法成本更低、維權風險更高。
從法律角度看,這套方案本身就與智利憲法和智利承擔的國際義務發生沖突。憲法保障的是勞動自由及其保護,而不是雇主任意掏空勞動關系內容的自由。憲法同時承認工會組織和集體談判的基礎,而如果勞動者被置于廣泛的一人多崗、年度化工時和低成本解雇之下,這些權利的實際效力也會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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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報告的邏輯,本質上仍是19世紀的邏輯:勞動者必須隨時可用、可流動、可兼崗、可低成本解雇,在失業恐懼中被規訓,還要用自己的失業保險為替代既有權利的機制買單。所謂“無條件補償”被包裝成現代化,實際上卻是在瓦解勞動保護原則:它把對不當解雇的制裁,或對雇主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變成一種預先繳費、制度化管理并被常態化的賬戶安排。
當局正試圖利用就業危機,推動一場勞動法的結構性改革。這并不是若干彼此孤立的措施。崗位職責的模糊化、工時靈活化、工時和工資的臨時下調、取消工齡補償、擴大解雇理由、打擊勞動訴訟,構成的是一個完整體系。這個體系旨在摧毀智利現存的勞動權利底線,并以一種完全服從企業盈利要求的勞動關系取而代之。
勞動者應當得出一個基本的政治結論:捍衛工齡補償、工時限制、相對就業穩定以及崗位職責邊界,并不是狹義的行業利益問題,也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而是在捍衛面對雇主支配權時僅存的最低限度邊界。如果這些邊界被打破,智利勞動者將被重新推回一種幾乎完全可支配的狀態:企業決定他做什么、何時工作、工時多長、解雇成本多少,以及以什么理由將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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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攻勢已經具備了方案、診斷、數據和技術語言,現在只差變成法律。要阻止它,必須作出階級性的回應。只有工人動員,正面反對卡斯特政府、議會以及雇主主導的各類協商機制,才可能阻止這場拆解。否則,“勞動復蘇”最終會被記住的,正是它真正的含義:一場試圖把智利勞動者重新推回19世紀的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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