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的核心不是‘判對錯’,是‘解心結’。同樣的糾紛,用對方法事半功倍,用錯方法火上澆油。”
7月22日,長春市雙陽區人民法院山河法庭庭長趙海濤走進山河街道,以“用對技巧、明辨法律、規范流程——把矛盾化解在田間地頭”為題,為基層人民調解員帶來了一場實戰技能提升培訓。山河街道平安辦公室、山河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及轄區各村(社區)治保主任、人民調解員參加了此次培訓。
基層人民調解員是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線”。如何讓這支隊伍更能干、更會調、更管用?培訓中,趙海濤結合自身豐富的審判實踐和轄區典型案例,圍繞“技巧、法律、流程”三個關鍵詞,為參訓人員送上了一份實用的“調解實戰指南”。
在調解技巧方面,重點講解了“背對背調解法”和“親情調解法”兩大基層調解“撒手锏”。針對雙方情緒激動、面對面溝通困難的情形,“背對背調解法”通過及時止損、分別談心、釋法明理、居中傳話四個步驟,將“硬話變軟”,讓當事人“有面子”地化解矛盾;“親情調解法”則強調找對家族長輩、村里“管事兒的”以及當事人的“軟肋”等三類關鍵人,用親情鄉情破解法理堅冰。培訓中還分享了雙陽法院運用上述方法成功調解的真實案例,讓參訓人員直觀感受到方法的實際效用。
在法律知識方面,培訓聚焦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土地權屬、民間借貸四類基層最常見糾紛,逐一劃出“不能碰的紅線”,并配套傳授“管用的技巧”。從離婚冷靜期、子女撫養原則到相鄰關系處理規則,從土地確權證書的法律效力到民間借貸的“借貸合意+實際交付”雙要件,趙海濤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將這些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規定講得明明白白、實實在在。
在流程規范方面,培訓系統梳理了調解“申請受理、調查取證、組織調解、制作協議”四步流程,并重點講解了司法確認的時效、管轄和效力問題。培訓中還特別提醒:調解協議簽署后三十日內可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確認的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能讓調解成果真正“落地生根”。
本次培訓會同步建立了“山河街道調解交流微信群”,各村(社區)治保主任、人民調解員紛紛加入群聊。這一線上交流平臺將作為線下培訓的延伸,方便調解員在日常工作中隨時交流經驗、咨詢法律問題,也方便法庭持續為基層調解工作提供業務指導。
“趙庭長講的內容既有法律的‘硬杠杠’,也有調解的‘巧勁兒’,我們平時都能用得上,今后化解矛盾心里更有底了。”一位參訓的村治保主任興奮地表示。
此次培訓是雙陽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工作縮影。下一步,雙陽法院將繼續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常態化開展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不斷提升基層調解隊伍的專業化水平,以更接地氣的方式傳遞法治聲音,努力將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田間地頭,讓和諧之花開遍山河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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