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這不是教育,是一場公開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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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菁華園學校的操場上,這一幕極具魔幻現(xiàn)實主義色彩:
主席臺之上,兩名男子手持鐵錘,神情肅穆,仿佛在進行某種莊嚴的儀式。臺下,數(shù)百名學生鴉雀無聲,被迫觀看。隨著鐵錘一次次落下,上百部手機的屏幕應(yīng)聲碎裂,留下一個個慘白的坑洞。
學校事后解釋得很“輕巧”:這是多年無人認領(lǐng)的手機,“沒人認領(lǐng)不也是丟呀”,砸了是為了“警示學生”。
聽起來似乎有理有據(jù),甚至還有那么一點“大義滅親”的悲壯感。
但只要稍微動動腦子,你就會發(fā)現(xiàn),這根本不是什么管理,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表演式執(zhí)法”。
02
為什么要在主席臺上砸?為什么要在眾目睽睽之下砸?
如果真的是因為“無人認領(lǐng)”需要處理廢舊物品,找個廢品收購站,或者找個隱蔽的倉庫角落集中銷毀,豈不是更高效、更經(jīng)濟?
偏偏不。
學校非要選在操場,非要擺在主席臺,非要叫來全校師生圍觀。這就像古代衙門殺頭示眾一樣,重要的不是“殺”,而是“示眾”。
這種操作的潛臺詞極其露骨:“看好了,這就是違抗校規(guī)的下場。”
這種通過制造恐懼來維持秩序的手段,是最原始、最懶惰,也最卑劣的管理方式。它不在乎手機值多少錢,它只在乎那種“我說了算”的權(quán)力快感能否通過破碎的屏幕傳遞到每一個學生心里。
03
最可笑的,是學校那句“沒人認領(lǐng)也是丟”。
這句話暴露了學校管理者對“物權(quán)”二字的極度無知。
在法律面前,“沒收”不等于“收繳”,更不等于“充公”。學校作為教育機構(gòu),對學生攜帶的物品只有臨時的保管權(quán),而沒有所有權(quán),更別提處分權(quán)。
這就好比我把傘忘在了酒店,酒店前臺不能因為我不去取,就把我的傘燒了,還振振有詞說“反正也是丟”。
哪怕是真正的執(zhí)法機關(guān),扣押了涉案財物,在案件辦結(jié)后也要依法依規(guī)處理,絕不敢如此肆意損毀。一所民辦學校,憑什么認為自己擁有高于法律的“生殺大權(quán)”?
正如律師所言,無人認領(lǐng)不改變所有權(quán)歸屬。學校這鐵錘一揮,砸碎的是別人的私有財產(chǎn),涉嫌的可是故意毀壞財物。
04
這種“表演”最大的惡果,是對法治精神的踐踏。
我們常說,教育是一朵云推動另一朵云,是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
但這所學校的做法恰恰相反:它用暴力的鐵錘,試圖把服從的種子敲進孩子的腦袋。
當孩子們看到,只要打著“為你好”和“維護紀律”的旗號,就可以肆意破壞他人的合法財產(chǎn)而不受懲罰時,他們學到的絕不是守規(guī)矩,而是“強權(quán)即真理”。
今天他們可以砸手機,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因為學生犯錯而體罰?后天是不是就可以隨意侵犯學生的其他權(quán)利?
這種“殺雞儆猴”式的震懾,培養(yǎng)出來的不會是遵紀守法的公民,而是要么唯唯諾諾、要么崇尚暴力的兩面人。
05
教育局說“做法不當”,這個定性太輕了。
這不僅僅是“不當”,這是對法治教育反面教材的生動演繹。
我們希望看到的,不是輕飄飄的一句批評,而是實質(zhì)性的追責。那些被砸毀的手機,如果是學生的,學校理應(yīng)賠償;如果是多年前的“陳年舊賬”,那更要查查是誰批準的這場鬧劇。
更重要的是,要給那幾百名圍觀的孩子一個交代:告訴孩子們,無論何時何地,私有財產(chǎn)都神圣不可侵犯;告訴孩子們,解決問題靠的是溝通和規(guī)則,而不是手里的鐵錘。
06
那一聲聲清脆的碎裂聲,砸斷的是家長幾千塊錢的心血,砸碎的是孩子對公平正義的信仰。
教育若失了分寸,沒了底線,手里拿著的就不是教書育人的粉筆,而是傷人的兇器。
別讓鐵錘,成為教育的符號。別讓孩子,在恐懼中學會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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