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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只因120元車費
出租車司機林曉洲的哥哥林曉山
倒在血泊之中
兇手吳均作案后連夜潛逃
他像普通人一樣生活了32年
冒用他人身份娶妻、打工
甚至是坐牢
直到2025年1月
吳均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被警方抓獲
同年4月,遼寧省遼陽市檢察院
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吳均提起公訴
這起跨越32年的命案
終于迎來了正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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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黃昏
1993年10月4日傍晚,沈陽市街頭,22歲的吳均和朋友田寶利在路邊招手攔車,他們先后攔了好幾輛出租車,可司機一聽說要去鄉下,都擺手拒絕了。彼時,出租車在城市里還比較稀少。出租車司機跑長途雖然收入可觀卻也暗藏風險,夜間前往偏遠鄉鎮更容易遭遇意外,所以,大多數司機都不愿意掙這個錢。
吳均兩人在昏暗的路邊輾轉許久,終于等到林曉洲駕駛的紅色出租車停下。吳均主動開口問價:“去燈塔市多少錢?”
“120元。”林曉洲說。
林曉洲心里清楚,夜間跑這么遠的長途,自己一個人去太危險,而且這輛出租車是他和哥哥林曉山湊錢合伙購買的,是兄弟二人賴以謀生的全部家當,來不得絲毫差錯。猶豫了片刻,林曉洲想到了一個辦法,隨即以“車沒油了”為由將車開至家中,喊來哥哥林曉山陪同他押車。林曉山時年30歲,是當地化工廠的工人,得知弟弟需要幫忙,他毫不猶豫地坐上了副駕駛。
吳均和田寶利見車上突然多了一個成年男子,當場就想下車。事實上,他們打車的目的不純:當天,吳均約田寶利到沈陽玩,田寶利原本不想去,直到吳均反復承諾由他支付車費后,田寶利才答應。然而,到沈陽后,吳均才發現他帶的錢不夠回去的路費,便萌生了“打車逃費”的歹念。吳均隨身攜帶了折疊刀,準備假意打車到燈塔市附近,然后下車就跑,若有人追趕,就用刀嚇唬對方。看到林曉山上車,吳均評估了一下他們“逃車費”的可能性,覺得有幾分勝算,最終放棄了臨時下車的念頭。
車輛沿公路駛向燈塔市,天色漸暗。出租車行至燈塔市一處比較繁華的街道時,吳均借口下車探望岳父,試圖逃跑,誰知田寶利不敢下車,吳均只得返回車上。不一會兒,吳均又謊稱自己想找媳婦,要求林曉洲把車開到一個偏僻村鎮,并承諾再加40元車費。林曉洲沒有多想,將車開到一條偏僻小道。那條小道狹窄昏暗,一側是學校圍墻,一側是民房,是絕佳的逃跑地點。
車剛停穩,吳均和田寶利假意下車走了一圈后,吳均喊了聲“跑”,隨后,兩人便開始在黑暗中狂奔。
“壞了!他們要逃車費。”林曉洲當即快速掉轉車頭,林曉山迅速下車堵截,兩人當場將跑得較慢的田寶利死死摁住。
此時吳均已經跑出去一段距離,回頭看見田寶利被控制住,當即放棄獨自逃跑,折返回來“救人”。林曉山見狀立即上前攔住吳均索要車費,吳均不理,沖突一下子就起來了。就在吳均與林曉山、林曉洲扭打在一起的瞬間,田寶利趁機掙脫,獨自倉皇逃離現場。
黑暗中,一場激烈的廝打瞬間爆發,吳均被林曉山、林曉洲兄弟壓制,惱羞成怒,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藍色塑料把折疊刀,朝著林曉山的腹部和手臂瘋狂刺去,鮮血瞬間噴涌而出。不一會兒,林曉山就倒在地上,虛弱地對林曉洲說:“他用刀扎我了。”
林曉洲趕緊上前奪刀,與吳均扭打在一起。附近的村民聽到動靜后趕來勸架,奪下吳均手中的刀具。吳均趁機逃脫,臨走前還叫囂著要報復。林曉洲顧不上追趕吳均,急忙將奄奄一息的林曉山送往醫院。經過20分鐘搶救,醫生宣告林曉山因大失血休克,搶救無效死亡。
當晚,林曉洲強忍悲痛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向民警詳細講述了案發經過。警方經走訪排查,很快鎖定兇手是吳均,同伙為田寶利,并迅速展開抓捕、偵查。
經法醫鑒定,林曉山左上臂、左胸腋前均有刺創,脾臟被刺破,腹腔積血約3000毫升,系被單面刃尖刀刺中致死。
吳均從現場僥幸逃脫后,才發現自己腿部被刀刺傷,傷口流血很多。他知道自己必定會被警方搜捕,去醫院治療便等于自投羅網。于是,他聯系上田寶利,讓田寶利帶著他前往附近村子的衛生所治腿。當醫生看到吳均的傷口時,當即心生疑慮:傷口形狀尖銳且創面很深,明顯是被銳器刺傷,絕非日常磕碰或者勞作受傷形成。再加上吳均神色慌張、言語躲閃,醫生立刻心生警覺,不愿接診。
田寶利見狀連忙上前給醫生擔保,反復聲稱吳均“就是打架不小心弄的,沒大事”“出了事我擔著”。最終,醫生勉強同意為吳均清創、縫合、包扎傷口。
之后,吳均悄悄摸到自家村子附近的山上,躲在樹叢里遠遠地朝家門口望去,只見院子內外燈火通明,警車和警察早已守在他家門口。這一幕讓吳均渾身發冷,他顧不上換藥,轉身再次扎進深山。
田寶利于1995年1月6日被抓獲,后因犯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而主犯吳均則如同人間蒸發,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彼時,林曉山的兒子林春虎年僅5歲,妻子整日以淚洗面,年邁的父母承受著喪子之痛,一次次跑到公安機關詢問案情進展,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徹底破碎。而吳均的逃亡之路,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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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人逃犯到“鐘承宇”的偽裝人生
吳均深知自己犯下命案,難逃法律制裁。為了盡快遠離警方的追捕,他一路晝伏夜出,甚至冒險扒上行駛中的運煤車。他不知道運煤車會去哪里,當時只有一個念頭:“離開本地!”
為了隱藏身份,吳均輾轉遼寧大連、黑龍江七臺河、河北石家莊等地,不敢使用真實姓名,不敢辦理正規證件,不敢與熟人聯系,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其間,他曾躲在漁船上打黑工,生怕被人認出,也曾經下煤礦挖煤,在陰暗潮濕的礦井里時刻警惕著周圍的目光。
潛逃期間,吳均最大的執念就是“漂白身份”。逃至黑龍江七臺河后,他偶然結識了一名當地女子,得知其丈夫鐘承宇剛剛去世,便假意與該女子談戀愛,騙取對方信任,最終順利拿到鐘承宇的戶口本。得手之后,吳均立刻與該女子斷絕所有聯系,并用這本戶口本以“鐘承宇”的名義補辦了身份證——鐘承宇,這個1963年出生、比吳均大8歲的已故男子,成了吳均隱藏過往身份的“護身符”。
冒用鐘承宇身份后,吳均逐漸放下警惕,開始嘗試過正常人的生活。后來,他前往河北省石家莊市定居,找到了物流園裝卸工的工作。
然而,冒用他人身份后,吳均并未就此痛改前非。2003年,他又因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被河北省辛集市法院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服刑期間,吳均依舊以“鐘承宇”的身份接受改造。2010年7月,吳均刑滿釋放。
2015年前后,吳均以“鐘承宇”的名義與人結婚,組建家庭,但他的心里始終是不踏實的:結婚證是壯著膽子去領的,婚后更不敢生育子女,生怕孩子一出生就背負“殺人犯子女”的標簽。在鄰居眼里,“老鐘”是個沉默寡言、干活勤快的東北漢子。沒人知道,這個普通的裝卸工背后竟藏著一樁命案。
然而,罪惡不會因偽裝而消失。潛逃的日子里,恐懼如同影子般伴隨吳均左右。他不敢看法治新聞,害怕聽到“燈塔市”“殺人”等字眼,不敢辦理銀行卡和社保卡,也不敢乘坐高鐵、飛機,甚至從未與家人聯系過。其間,吳均的父親病重離世,后來母親改嫁,他都沒有回去過。但隨著年紀漸長,吳均也時常陷入愧疚與悔恨當中:當年為了逃120元車費便揮刀殺人,結果不僅毀了別人的家庭,也毀了自己的一生。“如果當時不那么沖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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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載接力追兇
漸漸地,吳均從22歲的青年變成54歲的中年人,他以為時光會沖淡一切,自己能帶著罪惡安度晚年,卻忘了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32年來,警方從未放棄對吳均的追捕,一張跨越千里的追兇網,正在悄然收緊。
“命案必破,逃犯必追。”這是燈塔警方對被害人家屬的承諾,也是32年來堅守的信念。吳均潛逃后,當地派出所和燈塔市公安局立即全力開展追逃工作,但受限于當時的技術條件,追兇只能依靠傳統手段走訪排查以及奔赴各地摸排線索。32年來,民警走遍了遼寧、黑龍江、河北等多個省份,走訪群眾上千人,排查線索數百條,卻始終沒有發現吳均的蹤跡。歲月流轉,辦案民警換了一批又一批,老民警退休、新民警接班,泛黃的卷宗被反復翻閱,每一頁筆錄、每一個細節都被牢記,追兇的接力棒從未中斷。
在這期間,林曉山的父親帶著年幼的孫子林春虎,無數次從沈陽市趕到燈塔市,到公安局詢問案件進展情況。林春虎從小就知道父親的冤屈,長大后主動配合警方核實相關信息,他說:“我一定要等到兇手落網,給父親一個交代。”
轉機出現在2025年。隨著科技發展,大數據研判、人像比對等新技術為命案、積案攻堅提供了強大支撐。2025年初,遼陽市公安局白塔分局成立命案積案攻堅專班,重新梳理歷年未破命案,吳均涉嫌故意殺人案被列為重點攻堅對象。
專班民警對案件卷宗進行全面復盤,逐字逐句分析線索,將吳均的身份信息、體貌特征、社會關系等數據錄入系統,開展深度研判。2025年1月,一條關鍵線索浮出水面:河北省辛集市一名叫“鐘承宇”的男子人像特征與在逃人員吳均高度相似,身份信息疑點重重。
民警立即展開核查,發現“鐘承宇”的戶籍信息存在漏洞,其活動軌跡和生活習慣與吳均高度吻合。2025年1月16日,專案組民警奔赴辛集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開展摸排蹲守。1月17日9時許,民警在辛集市路邊的水果店附近,將外出的“鐘承宇”抓獲。
至此,潛逃32年的命案逃犯吳均終于落網。被押解回燈塔市的路上,吳均神情落寞。他坦言,32年來每天都活在恐懼中,聽到警笛聲就心驚膽戰,看到警察就躲著走,落網后反而有種“解脫”的感覺。
到案后,吳均對1993年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詳細供述了作案、潛逃、冒用身份的全過程。之后,他帶領民警辨認了作案現場、拋棄兇器的山坳。如今,當年的小道已變了模樣,但血腥的記憶永遠無法抹去。
經查,雙方沖突升級后,行為人吳均沒有克制情緒,反而直接持刀具刺向林曉山。其完全清楚刀具銳器刺擊人體極易造成致命傷害,卻仍然一意孤行,主觀上早已超出單純故意傷害的范疇,本質上是放任生命終結的殺人故意,應以故意殺人定罪。且吳均冒用鐘承宇身份期間,未主動投案,也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沒有任何悔罪表現。
2025年1月18日,吳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燈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6日,燈塔市檢察院對吳均批準逮捕。因此案嫌疑人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研判其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依據刑事訴訟管轄相關規定,案件被依法移送至遼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定,吳均因拒付車費,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作案后潛逃多年,冒用他人身份,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吳均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
審查期間,吳均主動對辦案檢察官說:“這些年,我心里一直愧疚不安,想盡我所能給被害人家屬一點補償,彌補我犯下的過錯。”吳均表示想拿出自己攢下的全部積蓄賠償被害人家屬。而吳均的哥哥也當場表示要拿出自己的積蓄,一同賠付給被害人家屬,替弟弟彌補虧欠。被害人家屬因吳均悔罪的態度,綜合考量案件始末與和解誠意,最終自愿出具了諒解書。
2025年4月22日,遼陽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吳均提起公訴。6月24日,遼陽市中級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吳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當天,林春虎說:“父親在天之靈可以安息了,感謝警方32年不放棄,感謝法律維護公平正義。”
這起跨越32年的命案,不僅是一場追兇與潛逃的較量,更是法治精神的生動詮釋。32年間,中國法治建設不斷完善,從依靠人力排查到科技賦能追兇,從命案偵破到司法公正,每一步都彰顯著國家對生命的尊重、對罪惡的零容忍。吳均的落網,再次證明:無論潛逃多久、無論偽裝多深,觸犯法律、殘害生命的人,終究難逃法網。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5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為逃車費釀命案,潛逃32年終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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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陳星嵐
通訊員丨楊帆 丁子蕓 李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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