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第15號令,一口氣修改5部、廢止1部部門規章,從醫師執業注冊、外出會診、資格考試,到血站監管、外國醫師來華行醫,全鏈條規則迎來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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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小修小補,而是對標《醫師法》的一次系統性制度重構,直接關系到每一位醫師的執業邊界、收入合規和職業風險。
最核心變化:多點執業不再是"備案制"
1. 確立"唯一主執業機構"制度
新規明確:一名醫師只能登記1家主執業機構,徹底取消了此前的區域注冊、多點執業簡易備案模式。
以后想到其他機構(包括跨省)定期執業,必須向對應衛健部門申請辦理"增加執業機構"審批手續,不再是簡單備案就能搞定。
2. 這些情況豁免變更注冊
義診、規培、進修、對口支援、醫聯體內部執業、行政組織的公益醫療、應急救援、常規會診——這些場景無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
3. 責任劃分更清晰
主執業機構承擔醫師日常管理、年度考核、違規處置的**首要責任**,其他多點執業機構也要同步落實監管。
簡單說:以后多點執業不是"沒人管",而是"誰用人誰負責"。
外出會診:飛刀報酬終于合法化
這是所有臨床醫生最關心的一條:
1. 會診報酬明文化、制度化
新規強制要求:邀請會診的醫療機構必須建立內部會診費用分配制度,醫師可以獲取匹配技術勞務價值的合規報酬,并依法納稅。
重點:法定節假日會診,必須按規定提高報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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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飛刀收入不再是"灰色地帶",走對公渠道、依法納稅,徹底告別私下現金交易的廉政風險。
2. 急救會診開綠燈
此前規定禁止邀請超出本院診療科目、無對應資質的醫師會診。
新規增加了**"除緊急救治外"**的例外條款——危重患者無法轉運時,生命優先,不受此限制。
3. 違規代價更大
擅自外出會診、索要/收受財物,直接記入年度及定期考核檔案,同時按《醫師法》處罰;醫療機構管理混亂同樣要被追責。
考試違紀:告別"一刀切"終身禁考
處罰梯度更合理了:
- 嚴重作弊(組織作弊、代考):自下一年起3年內不得報考
- 一般違紀:2年內不得報考
- 在職醫師作弊:本周期定期考核直接不合格
- 在校醫學生嚴重作弊:同樣3年禁考
其他重要調整
1. 注冊準入收緊:刑罰執行完畢未滿2年、被禁行醫期限未滿,不予注冊;定期考核不合格注銷注冊不滿1年,也不予注冊。
2. 注銷流程細化:醫師離世、獲刑、證書吊銷、兩次考核不合格、中止執業滿2年,醫療機構必須在30日內上報。
3. 血站監管加碼:一次性醫療器械重復使用,罰款從原來的標準提升至**5萬-3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收入30%至3倍罰款。
4. 審批權限下放: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審批權從省級下放到**設區的市級**衛健部門。
醫客說
這不是要限制醫師流動,而是把過去"寬松放養"的多點執業,升級成了"權責清晰"的規范化管理。
最實在的利好是會診報酬合法化——技術勞動就該有體面的陽光收入,不用再提著現金、擔著風險走鋼絲。
但也要提醒各位同仁:以后多點執業要走正規審批,飛刀要走對公渠道,別再用老辦法辦事,考核檔案和執業資質經不起折騰。
【責編】醫客君
【文章來源】國家衛健委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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