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石碣鎮(zhèn)石單南路一出租屋(某公寓)發(fā)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了嚴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而涉案出租屋因未落實旅宿場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被處以停業(yè)整頓7日并處罰款1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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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深刻
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若忽視安全管理責任,不僅面臨高額罰款,還可能被吊銷證照,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紅線警示!違規(guī)必追責,法律后果劃重點
房屋出租人不按規(guī)定登記申報承租人信息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實施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出租屋管理人、出租人違反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規(guī)定,不落實“五必須”要求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吊銷相關證照,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不落實“五必須”要求,導致發(fā)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經營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東必做清單
1.嚴查身份:入住必登記,人走必注銷,杜絕“人證不符”。
2.核實監(jiān)護人:未成年人入住,必須當場電話/視頻聯系家長確認!
3.緊盯同住人:非親屬同住需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發(fā)現異常立即報警!
4.每日巡查:重點檢查未成年人房間,防范欺凌、性侵等風險。
5.遇事即報:發(fā)現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線索,馬上打110!
雙向守護 致家長和未成年人的溫馨提示
【致各位家長】
請切實履行法定監(jiān)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行蹤監(jiān)管,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在外租住出租屋、不要脫離監(jiān)護單獨居住;確需未成年人在莞租住房屋的,請務必提前與出租屋出租人溝通,全程保持聯系,告知孩子如何處理緊急情況,守護孩子居住安全。
【致未成年人朋友】
來莞務工、探親、居住,務必提前告知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你的去向、同住人員、居住地址,不要私自租住出租屋、不要與陌生人共同居住;如遇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被脅迫、被侵害等緊急情況,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求助,東莞公安始終為你保駕護航。
監(jiān)督舉報
東莞市公安局將持續(x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出租屋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對不落實“五必須”要求的出租屋房東、管理人,一律依法從嚴查處。
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參與監(jiān)督,如發(fā)現出租屋存在違規(guī)接納未成年人入住、不落實“五必須”要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行為的,請立即撥打110舉報,全社會攜手共同織密未成年人安全防護網。
未成年人保護,沒有旁觀者,更沒有局外人。東莞公安將始終以“零容忍”態(tài)度,嚴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從嚴整治出租屋治安管理亂象,為全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來源|東莞市公安局
編輯 | 章和
中新紀實
中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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