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深化綠電直連應用實施若干措施,共計10項措施。
詳情如下:
各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滿洲里、二連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26〕29號),提高重點用能單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第31號令)、《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關于有序推動多用戶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6〕688號),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促進綠電直連應用,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加強新建企業綠電直連應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
(一)嚴格重點用能行業新建項目綠色電力消費剛性約束。新建鋼鐵、水泥、電解鋁、多晶硅、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五大重點行業項目要嚴格執行當年國家下達自治區的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鼓勵通過綠電直連、提高綠電交易比例等方式完成綠電消費比例目標。
(二)推動新建高耗能項目配套建設綠電直連。鼓勵符合綠電直連條件的高耗能項目結合自身用電需求、廠區空間、周邊新能源資源,規劃建設自發自用分布式新能源、單用戶或多用戶綠電直連設施。鼓勵新建煤電項目廠用電謀劃單一電力用戶綠電直連項目,鼓勵“源荷一體”就近消納,對開展綠電直連的項目,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予以正向標注、優先支持。入駐國家級、自治區級零碳園區的新建項目,鼓勵實施綠電直連、提高綠電交易比例等方式,提升園區整體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
二、鼓勵符合條件的存量企業開展綠電直連,拓展節能降碳空間
(三)持續優化高耗能企業用能結構。鼓勵引導用能結構以煤炭、石油、柴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消費為主的高耗能企業自主實施電氣化綠色化改造,支持接入周邊新能源項目開展單用戶、多用戶綠電直連改造,拓展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的應用場景。推動現代煤化工、冶金、化工等行業開展綠氫耦合、綠氫冶煉、綠氫替代化石能源燃料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企業完成綠電直連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在年度能源審計、能效診斷、重點用能單位評價中予以正向記錄和加分。
(四)鼓勵存量高耗電企業發展綠電直連。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綠電直連發展相關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存量高耗電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綠電直連、建設自發自用分布式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企業為綠電直連項目配套建設的儲能設施,儲能用電量全額計為非化石能源消費,不額外增加能耗、碳排放約束,無需化解對所在地完成節能降碳目標的影響。
(五)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企業用能排碳空間。各盟市存量高耗能企業、自備電廠通過綠電直連、綠電交易等非化石能源替代,相較2025年基數新增的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形成的碳減排量,可全額作為本地區新建“兩高”項目能耗替代和碳排放置換合規來源、也可用于化解非“兩高”項目對所在地完成節能降碳目標的影響。企業自身綠電直連產生的碳減排量,可優先用于本企業后續改擴建項目碳排放置換,對應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優先支持。
三、嚴格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壓實非化石能源消費責任
(六)落實項目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兌現剛性前置要求。新建項目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階段簽訂非化石能源及綠電消費比例履約承諾書,明確綠電消費比例完成方式,確定各年度綠電消費量及比例。探索建立重點行業綠電交易比例上限清單,承諾網購綠電比例不高于電網轄區內同行業已投產項目最高交易比例,降低承諾空轉風險,提高承諾兌現可行性。
(七)完善項目節能降碳評價分析方法。結合國家“雙碳”考核要求,綠電直連電量排放因子為零;外購火電、常規電網電量排放因子按照自治區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相關要求取值。項目碳排放量、碳排放強度測算,須區分直連綠電、外購綠電、火電用電等,核算不合規的不予通過評價。建立自治區差異化評價規則,對綠電消費比例高的項目,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優先支持。
四、強化事中事后管理服務,務求節能降碳取得實效
(八)推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兌現全周期管理。將高耗能企業綠電直連運行、非化石能源消費情況,納入能源審計、能效診斷、節能驗收、日常常規檢查范圍,建立管理臺賬。未按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要求建成投運、實際綠電占比未達標、直連設施“建而不用”的項目,不予通過節能驗收,不得正式投產。各盟市、旗縣發展改革委要督促已批復項目兌現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定期調度項目綠電交易、綠電直連電量消費情況。
(九)優化地區節能降碳調控方式。節能降碳目標進度滯后、形勢嚴峻地區,要加大非化石能源消費力度,提高新上高耗能企業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推動存量高耗能企業綠電替代,確保完成節能降碳目標,統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能排碳。對綠電直連、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高、能效水平先進的高耗能企業用能排碳需求應予以合理保障。
(十)加強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建成投產后實際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未達到批復要求,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未兌現的高耗能項目,要通過節能降碳改造、綠電替代等方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進行整改。整改期間限制企業申報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按期完成整改并達標的,解除管控并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優先支持。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6年7月2日
解讀文章之一: 強化節能審查碳評制度約束 以綠電直連重塑內蒙古高耗能產業綠色發展路徑
(內蒙古自治區節能降碳中心高級工程師趙陽)
為全面落實國家“雙碳”部署、逐步破解新能源消納難題,統籌碳排放雙控與高載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深化綠電直連應用實施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全區高載能項目消費可再生能源電力提出更高要求。
一、出臺《若干措施》的時代背景與現實意義
自治區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風光可開發量全國領先,同時鋼鐵、電解鋁、水泥、多晶硅、算力數據中心等高載能產業集聚,能耗與碳排放管控壓力長期存在。2023年、2024年,自治區先后兩次印發《關于優化節能管理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關于建立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強制消費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動存量“兩高”企業綠電替代,強化新建“兩高”項目綠電消費剛性約束,為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積累了實踐經驗,有力保障了我區“十四五”節能目標的完成,也為我區將綠電直連與節能審查和碳評價深度融合奠定了扎實基礎。
2026年是“十五五”碳達峰開局之年,也是能耗“雙控”全面轉向碳排放“雙控”第一年,在此背景下出臺《若干措施》,一方面,統籌經濟發展與減排要求,“十五五”是全區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的關鍵決勝期,要實現降碳、穩增長雙向奔赴,關鍵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而非化石能源消費的主力軍之一就是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發展綠電直連、系統性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水平,既是保障自治區“十五五”高質量項目碳排放需求的重要舉措,也為自治區如期實現碳達峰厚植底氣。另一方面,多措并舉紓解新能源消納堵點,依托高耗能穩定負荷就地消納風光電力,把風光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綠色競爭優勢,構建“風光發電—直連專線—工業負荷”就地循環利用新模式是破解高比例消納難題的重要舉措,《若干措施》旨在發揮政策牽引作用,通過政策倒逼新建高耗能項目高比例消費可再生能源、引導存量企業實施綠電替代,并形成事前審查、事中事后監督的閉環管理,保證每一份綠電消費承諾落實到位。
二、準確把握《若干措施》四大核心制度設計與重點任務
《若干措施》從四大板塊十條內容分層施策,兼顧新建項目剛性約束、存量企業改造激勵、評審標準統一、全周期監管落地,覆蓋增量、存量兩類主體,打通審批、建設、運維、整改全流程,政策邏輯清晰、實操導向明確。
(一)壓實新建項目消費責任,建立綠電消費剛性約束機制。《若干措施》明確對于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用能行業內新建項目,需嚴格執行國家下達自治區各行業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最低比例目標要求。無最低消費目標的行業,鼓勵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新能源、綠電直連專線,并予以正向標注、優先支持。針對不同類型新建項目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提出更有指向性的要求。
(二)明晰存量負荷消費途徑,釋放綠電替代節能降碳潛力。《若干措施》鼓勵存量高耗能企業實施電氣化綠色化改造,現代煤化工、冶金、化工等行業探索綠氫耦合、綠氫冶煉、綠氫替代化石能源燃料等綠色低碳改造路徑,并支持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開展綠電直連。存量企業、自備電廠較2025年新增非化石能源消費形成的碳減排量,優先用于本企業改擴建項目置換,形成“改造有獎勵、減排可復用”的正向循環。
(三)不斷規范綠電消費承諾,壓實項目綠電消費履約責任。《若干措施》首次提出探索建立行業綠電交易比例上限清單,避免項目為通過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承諾不切實際的綠電消費比例、無法履約的情況,降低政策空轉風險。同時,《若干措施》還進一步明確了綠電消費承諾的細節、綠電相關碳排放核算口徑,以及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優先保障綠電消費比例高的項目等相關內容,將更多優勢資源向綠色化程度更高的項目傾斜。
(四)完善綠電消費全周期閉環監管,確保綠電政策落地見效。《若干措施》將綠電直連運行、非化石能源消費納入能源審計、節能驗收、日常監督檢查。節能降碳目標滯后地區,對綠電占比高、能效先進的企業,優先保障合理用能排碳需求。對投產后碳排放、綠電占比未達批復要求的企業,限期開展綠電替代改造。跳出“重審批、輕監管”傳統模式,覆蓋項目建設、投產、運維全生命周期,構建獎懲分明的監管機制。
三、推動政策精準實施的落實路徑與工作建議
一是分層分類精準宣貫培訓。各盟市發改、能源部門面向鋼鐵、電解鋁、數據中心企業、園區運營主體開展政策解讀,重點講清碳排放置換規則、儲能指標豁免、評審正向激勵等利好,打消企業投資顧慮。
二是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發改、能源、電網企業建立聯席機制,共享綠電直連裝機、用電量、碳減排數據,實現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電力運行監管數據互通,提升監管精準度。
三是配套綠色金融支撐。引導金融機構針對綠電直連、儲能配套項目推出低息綠色信貸,緩解企業前期資產投入壓力,激發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
《若干措施》是內蒙古立足自身資源與產業實際,落實國家“雙碳”戰略的標志性政策文件。通過將綠電直連深度綁定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全鏈條,既劃定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硬底線,又設置存量改造、碳減排置換多元激勵渠道,兼顧約束與激勵、增量與存量、產業發展與節能降碳。下一步,全區各盟市、各企業要準確把握政策導向,主動布局綠電直連項目,充分釋放風光資源綠色價值,持續優化產業用能結構,以制度創新推動全區能源產業、高載能產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
![]()
特別聲明:轉載內容,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不代表贊成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