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遮普和哈里亞納邦高等法院近日作出一項少見裁定:因偵查存在明顯缺陷,一名因2021年侵犯并殺害一名7歲女童而被判死刑的男子,改判為50年嚴厲監禁,并處罰金7300000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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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稱,這起案件中,“極其罕見”與“罕見”之間的界線“幾乎只在刀鋒之上”,并形容罪犯“比魔鬼還可怕”。法院在判決中寫道:“受害女童頸部戴著一根系有掛墜的黑線,腰間還系著另一根黑線。她的父母相信,這些帶有超自然意味的護身之物能保護自己的女兒免受邪惡侵害,但它們也沒能救下她,因為作案者比魔鬼還要惡劣……為了確保這個人不會對其他女孩構成潛在風險,他必須被關在監獄里,直到性能力衰退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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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受害女童家人接到一名熟人來電后,得知孩子已從住處失蹤。警方于當晚約11時登記立案。次日,女孩父親再次報案,點名懷疑鄰居涉案,稱被定罪男子當天并未去上班,且將孩子帶走后實施了犯罪。法院表示,愿意親切地稱呼這名“距離7歲生日僅差17天”的受害女童為“拉德莉”,認為這個名字“很適合她”。
這份54頁的裁定寫道:“拉德莉甚至還不到7歲。她的第一個‘過錯’,是生為女孩;第二個‘過錯’,是出生在社會底層,屬于最貧困的人群。拉德莉頸部戴著一根系有掛墜的黑線,腰間還系著另一根黑線。她的父母相信,這些帶有超自然意味的護身之物能保護自己的女兒免受邪惡侵害,但它們也沒能救下她,因為作案者比魔鬼還要惡劣,他的獸欲并不是所謂神奇偏方能夠遏制的。”阿努普·奇特卡拉法官和拉梅什·錢德爾·迪姆里法官將被告的死刑改判為50年嚴厲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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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南德·辛格被捕后,警方曾就受害女童遺體下落對其進行訊問。控方稱,警方根據其供述,在一處農田中找到了女孩遺體。不過,法院指出,警方在被告被捕前就已知曉受害人遺體所在,因此不能證明遺體是依據被告提供的信息才被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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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維芭·迪曼提出,受害女童父親最初接到的電話來自一名工人,但警方并未就這名報信人的身份、其消息來源、他曾進行過哪些搜尋,以及女孩具體何時失蹤等情況提供證據。代表政府一方出庭的助理總檢察長尤夫拉杰·尚迪利亞則反駁稱,這些問題無關緊要。法院在記錄州政府律師和法庭之友普拉蒂克·古普塔律師的意見后指出,綜合分析顯示,本案偵查“草率”,但考慮到案發時正值病情限制措施期間,偵查機關面臨的困難“可以理解”,因此只能把重點放在最關鍵的事項上。
法院強調,既然國家已經接管了舊有價值體系,就有責任確保其人民無論“年齡、種姓、階層、膚色還是宗教”如何,都應彼此平等對待,獲得充分尊重,享有“完整且不受打斷、并具有充分尊嚴的生活”,并且應當“理性、合乎倫理、富有同情心、善良且能夠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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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同時指出,仍有一些額外因素不足以支持“不可逆轉的死刑判決”。法院從“證據質量、偵查質量和審判質量”出發,再次認定本案偵查“草率”。
判決書寫道:“這是極少數那種案件之一,‘極其罕見’與‘罕見’兩類案件之間的分界線幾乎只在刀鋒之上。本院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如果不判處死刑,而行政政策又允許提前釋放,我們該如何保護女孩們免受這類犯罪者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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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稱,這是一個“經過慎重考慮作出的決定”,并將女童被殺認定為兩項罪行中“不可挽回”的部分。“……因為如果被告當時沒有將她勒死,現代醫學或許還能挽救她的生命,沒有人能夠排除這種可能性;但為了確保此人不會對其他女孩構成潛在風險,他必須被關在監獄里,直到性能力衰退為止。”在將該男子死刑改判為50年監禁的同時,法院還對其處以7300000盧比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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