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1995年開始買一個“60歲后月領50萬”的養老保險,每年花4055元買了整整30年,沒想到60歲時只領了一個月就被停了,理由堪稱奇葩,一怒之下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日歷翻回1995年。
那時的陳先生剛好30歲,來到深圳打拼已經好幾年。雖然那時的工資水平還很低,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撐死了也就三五百塊,但他憑著勤勞節儉還是攢下了近萬辛苦錢。
當時陳先生聽說深圳人保壽險公司推出一種養老保險:年繳4055元、繳30年、60歲后月領50萬元!
每月50萬啊!陳先生算來算去都覺得很值,三十年后自己剛好六十歲退休,那時如果每月有50萬,不管貨幣如何貶值,都能給兒女減輕負擔,還能和老伴兒安享晚年了。
于是,陳先生咬牙掏出4055塊錢,簽下了這個商業養老保險的合同。紙質保單紅章清晰、字跡工整,養老計劃一欄清清楚楚印刷著:“年滿60周歲按月領取養老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無涂改、無模糊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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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這個保險的難度在于必須連續30年每年花四千多元,這難度相當于現在年薪十萬的人每年砸四萬三去投保,能夠連續30年這樣做的人能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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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先生堅持下來了。
不管工作如何變動,收入如何波動,甚至曾經遇到失業幾年的絕境,他都風雨無阻按時繳費,哪怕借錢也沒有中斷過,因為那每月50萬的希望強有力地撐起了他。
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四千多一年的保費絕非小數目,折算到現在,每年投入相當于四萬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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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熬到2025年,陳先生年滿六十,正式到了兌付時間。
保險公司第一筆五十萬順利打到他賬戶,看到錢額的那一刻,陳先生激動得老淚縱橫。他感慨自己當年的選擇沒有錯,保險確實是普通人晚年最穩妥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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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第二個月到了打款日期,銀行卡遲遲沒錢到賬。
他主動電話聯系保險公司問個究竟,等來的答復堪稱離譜:“當年員工錄錯了,這是一次性領取,不是按月領。50萬,您上個月已經領完了。”
猶如晴天霹靂!陳先生懵了。
30年的等待,30年的信任,30年風雨無阻的繳費,換來的就是一句“錄錯了”?
陳先生怒了,跑去保險公司“問罪”。可對方云淡風輕、理由充分:“當年設備不行啊,員工手滑輸錯了,把‘一次性’打成‘按月’了,合同已經作廢。再說當年辦這個業務的員工早就找不到人了。”
還給陳先生算了筆賬:“真要是按月給你50萬,一年就得給600萬,你總共才交了12萬保費,我們太虧了,這合同我們不能認。”
陳先生拿出妻子的保單,同期購買的,她的則明確寫著“一次性領取30萬元”。兩份保單,領取方式寫得清清楚楚。而且,30年來保險公司年年扣費,從沒說過有問題,現在人到60,該領錢了,就說錄錯了?
他當場反問工作人員:“白紙黑字加蓋官方公章的保險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契約,三十年你們按時收保費,從未提出半句異議,如今需要兌付收益,一句‘錄錯了’就能單方面撕毀約定?契約精神在你們眼里難道一文不值?”
雙方多次協商始終談不攏。
陳先生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保險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上面文字清晰不存在模糊表述。法律規定,合同錄入錯誤想要撤銷更正,僅有五年期限。這份保單1995年簽訂,保險公司時隔三十年才提出筆誤,早就過了糾錯時效,沒有權利單方面更改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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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于是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將在2026年7月13日開庭審理,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古人說:“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如果所有公司都學這一套——賺錢時笑臉相迎,賠錢時翻臉不認——那以后的合同,是不是都得配上錄音錄像、公證處現場直播才作數?自己的錯誤,憑什么讓守約的人買單?這吃相,真有點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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